但是,該案近日再生變化。寧夏吳忠警方改變此前賠償3萬元精神撫慰金的承諾,決定只支付3000元,并表示“如不服,可上法院”。
小品里趙本山手指一哆嗦,捐款三千變三萬;現(xiàn)實中吳忠警方一生氣,賠償三萬變三千。想當初,王鵬被以“嚴重危害國家利益和社會秩序”的罪名跨省刑拘;現(xiàn)如今,又對賠償協(xié)議單方背棄,而且擺出“賠償多少警方說了算”的強硬姿態(tài),吳忠警方如此出爾反爾,令人驚詫莫名。
可以肯定的是,吳忠警方不可能拿不出這筆錢,其之所以背棄承諾,恐怕更主要的原因恐怕還是咽不下這口氣。當初被媒體曝光,迅速糾正錯案、答應賠償那是沒辦法,本來就心不甘情不愿;現(xiàn)在媒體不關注了,權力的尾巴自然重新翹了起來,想怎么耍就怎么耍。
因為當時的賠償數(shù)字是以口頭協(xié)議方式達成的,如果律師沒錄音的話,就算告到法院恐怕也拿不出證據。吳忠警方出爾反爾,一方面看重的也許是這一點;另一方面呢,免職也免了、賠償也賠了,雖然賠償數(shù)字三萬變三千,但至少不像當初跨省追捕時一樣給輿論留下明顯把柄,你能奈我何?
然而,不知道吳忠警方想過沒有,如此出爾反爾,你也許可以省下了一點兒錢,但以后還將如何取信于民呢?對你的承諾,還會有人再相信嗎?孰輕孰重,還望三思。
關于我們 丨聯(lián)系我們 丨集團招聘丨 法律聲明 丨 隱私保護丨 服務協(xié)議丨 廣告服務
中國西藏新聞網版權所有,未經協(xié)議授權,禁止建立鏡像
制作單位:中國西藏新聞網丨地址:西藏自治區(qū)拉薩市朵森格路36號丨郵政編碼:850000
備案號:藏ICP備09000733號丨公安備案:54010202000003號 丨廣電節(jié)目制作許可證:(藏)字第00002號丨 新聞許可證54120170001號丨網絡視聽許可證2610590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