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天價過路費案隨著河南省高級法院以案件證據不足、事實不清要求撤回起訴,主審法官婁彥偉、一庭庭長侯曉宏被免職而變得越來越像鬧劇。很多人稱,這是新版葫蘆僧錯判葫蘆案。案件的處理似乎很荒唐,可在我看來,這只能證明部分法官的能力存在問題,無法涵蓋這個案件給我國高速公路管理帶來的思考和覺醒。
從偷逃天價過路費案伊始,人們就對時建鋒偷逃高達368萬的過路費卻僅獲得20多萬的利潤產生懷疑。對此,官方開始給出的解釋是,他的車使用假的軍牌,還超載,按照他們復雜的處罰計算公示,最終算出了368萬的過路費。他們一再強調,這個天價過路費的計算是按照標準執(zhí)行的,很合理。可惜這種合理卻無法引起共鳴,因為他們計算的標準是否合理,是否有過公示,本身就是個問題。
公眾對天價過路費的質疑,其實是對我國高速公路現(xiàn)狀的一種情緒表達。據說,負責鄭漯高速、漯駐高速、鄭州黃河大橋、鄭堯高速4條收費道路的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,2010年上半年的營業(yè)收入總額超過10億,而且,連續(xù)多年利潤總額都多達數億,“為目前河南省交通行業(yè)惟一一家上市公司”。這樣的利潤聽著都讓人流口水,可公眾光看到高速公路收費了,又有多少人知道,這些高速公路的收費年限、收費標準、收費資格以及收取的費用都用到哪去了呢?
之前,就有報道:湖北省襄樊市將1992年竣工的漢江二橋,與20世紀60年代就建成的漢江一橋“捆綁”起來收過橋費,13年間收了10個億。可到停止收費時,居然無法歸還其中6000萬元的銀行貸款。沒人知道歷年來收的過路費都哪去了?,就像人們不知道這368萬過路費是怎么算出來的一樣,這種不透明只能增加公眾的質疑。越是不透明,人們越懷疑其中有貓膩,而很多事情往往又是極其禁不起推敲的。
據說,時家兄弟透露,該高速公路有內鬼,他們曾經行賄過。這似乎讓法院以及公眾眼前一亮———人們預料中的官商勾結終于出現(xiàn)了??杉幢阕サ絻裙砭湍芨淖兡壳案咚俟分写嬖诘母鞣N不透明嗎?歸根結底,必須讓公眾能夠清晰地知道,那些發(fā)生在高速公路建設上的貸款何時能夠還清,結余的收費都用到哪里去了,以及高速公路何時停止收費?高速公路沒有任何理由可以永遠高收費下去,有關方面應該給出明確的時間表,而不是將此次葫蘆案僅僅視為個案,以處理個別官員作為結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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