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《關于解決部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問題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請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現(xiàn)役的退役士兵,認真梳理個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養(yǎng)老和基本醫(yī)療保險欠繳、斷繳情況,帶齊所需材料,于2019年12月31日前提出補繳申請。
一、適用對象
2019年1月21日《意見》實施前,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現(xiàn)役的退役士兵。
二、適用情形
2019年1月21日《意見》實施前出現(xiàn)基本養(yǎng)老和基本醫(yī)療保險未參保及斷繳情況。
三、申請的具體時間
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
四、申請程序
1.符合上述條件的退役士兵,到原辦理安置手續(xù)相應的市級或區(qū)縣的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領取《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現(xiàn)役的退役士兵補繳社會保險個人申請表》,按要求填寫后交到原安置單位;
2.原安置單位不存在的交到原安置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;
3.原安置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收齊申請材料后,統(tǒng)一交到退役士兵原辦理安置手續(xù)相應的市級或區(qū)縣的退役軍人事務部門;
4.屬于其他情況的,由個人將所需材料直接交到原辦理安置手續(xù)相應的市級或區(qū)縣的退役軍人事務部門。
五、所需材料清單
1.入伍批準書或應征公民入伍政審表等入伍證明材料復印件(加蓋檔案保管單位印章);
2.退出現(xiàn)役登記表復印件(加蓋檔案保管單位印章);
3.安置介紹信復印件(加蓋檔案保管單位印章);
4.身份證(原件及復印件);
5.相關繳費記錄。如在多個地區(qū)參保的,需提供多地繳費證明或個人賬戶查詢等繳費記錄憑證;
6.屬于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特困人員的,須提供戶籍地民政部門出具的困難人員認定材料(原件及復印件);
7.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現(xiàn)役的退役士兵補繳社會保險個人申請表。
檔案由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、2項材料。
六、各級退役軍人事務局聯(lián)系電話
自治區(qū):0891-6569905
拉薩市:0891-6324765
日喀則市:0892-8836845
山南市:0893-7900927
林芝市:0894-5818224
昌都市:0895-4980205
那曲市:0896-3824241
阿里地區(qū):0897-28995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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